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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2010年法院判离婚,但是法院判一半房产给我,当时我就赠送给女儿,现已过7年我是否能够要回?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16 20:23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1-16 07:33
我如2010年法院判离婚,但是法院判一半房产给我,当时我就赠送给女儿,现已过7年我是否能够要回?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大漠
  • 2021-01-16 08:41
不能,房产赠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除非是你在赠予时与女儿有其他约定,而女儿违反约定你才是以收回赠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世
  • 2021-01-16 10:29
既然赠送给女儿了,何必要回呢,再说你也没写明七年后还回给你的。
  • 2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1-16 09:33
已经赠送了,就不再是你的财产,而是女儿的财产了。。每个人尤其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如小孩一样反复无常。那样会造成自己的命运也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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