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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子基地买卖问题

答案:1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0-16 22:37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10-16 17:20
农村老宅子基地买卖问题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三千妖杀
  • 2021-10-16 18:19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真是爱恨交加的事情,买卖也是现实需要(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买卖又受诸多法律限制,最担心维权很难,毕竟不合法的买卖行为没有法律保障。
  显然,邻居儿子其实是越权与你舅舅签了协议,土地权利人根本不是邻居儿子,土地证是邻居的名字(登记生效,并受法律保护,至少签订协议时,产权人还属于老爸),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可以说完全没有法律效力,连“善意取得”都算不上。
  在能相对清楚地回答你问题前,我想还是有必要把农村宅基地相关概念和其它方面的事情说一下。
  农村宅基地是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说是现本村农业户口村民)享受的土地,它给特定对象,带福利性质。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范畴,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当地村集体所有,一般村委会代为执行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村委会在某种程序上说,它是说了算的,本身就是集体的东西,又不是私有化的东西。
  其实你舅舅买农村宅基地,法律上禁止的条款我们不讲。1、在变更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时,很多当地土地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时,要求你们提交的协议(可能还会另外出具《宅基地调剂审批表》)要得到当地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土地相关法律执行更严格的地区,会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卖掉宅基地后,不再给予审批新的宅基地(这样卖方,以后为了分家或重新想新、扩、拆建宅基地时,买卖宅基地就不会那么随意),且有些地方,实行“一户一宅”,即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超过一处将不被允许;2、宅子有邻居侄子的份额,这个侄子如果没有在协议上签字,我认为这样不是说没有法律效力,应该说比较荒唐,呵,宅基地使用权人或实际拥有人当然需要签字认可;3、你的事情应该是有转机的,对方提出可以用钱来解决(明摆着的事,故意避而不见,而后闪烁其词,最后提出想要钱,认钱不认人和不认事理的人,你想避开钱,可能性不大了),这样我认为反而有机会,你权衡一下利弊或得失,出一些可以承受的钱,能达到转户和拆建的目的,你们这边还是考虑清楚,毕竟合法不一定合情合理,合情合理要在农村事务中体现,那它就不一定完全合法;4、还可以在跟他们谈的过程中,侧面听听村里的人,对这件事情什么看法,如果认为对方没道理(因为农村还是只认一个理的,既然儿子买了,父亲也明确没提出反对卖的意见,且已经收了你舅舅买卖宅基地的钱),你们这边能吃定他们的,就想办法给对方一些压力(压压这种言而无信的人),我不赞同压别人的做法,还是那句话,任何事能用钱解决就是相对简单的事情,以和为贵,达到目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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