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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合理吗?这工作还要不要继续做下去?

答案:7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4-28 07:27
  • 提问者网友:痞子房西
  • 2021-04-27 16:00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早上7:20上班到12点下班 下午5:50上班上到23:30

中班是11:50上到6点,6:50上到22:30

迟到一分钟要扣1块钱,工资1030  在里面吃要扣180 还有850  有50是全勤奖,工资就只有800  进去要交200押金 还要押20天的工资,没做到半年辞工的话,要扣当月工资的20%  做满半年辞工就不扣,可他们都不给批,好多人都是自离的,押金没拿到,当月的工资也没拿到就这样空着手走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嗷呜我不好爱
  • 2021-04-27 17:28

超市已经违反了 劳动法,她是无权收押金的,你们的上班时间超过8个小时,必须给加班费。你要辞职的话,提前三十天向他们提出书面申请,不管他们同意与否,三十天后你都可以走人,而且他们必须给你发全额工资。如果扣留你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注意保留你的工资条和辞职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劳资的心禁止访问
  • 2021-04-27 23:23
你可以去找他啊,你们有合同吗?你刚进去他有说不到半年辞工会那样吗?你辞工书交了一个月没批你就可以找他,甚至可以告他,但首先看你们签合同没有
  • 2楼网友:没感情的陌生人
  • 2021-04-27 21:47
先在里面做着,边做边找其他工作。再把这俩工作进行比较,哪个好就做哪。
  • 3楼网友:哥在撩妹请勿打扰
  • 2021-04-27 20:12
建议不要做了,找一个班好好上,工资不会低的,就是辛苦了一点
  • 4楼网友:抱不住太阳的深海
  • 2021-04-27 19:21
开心就做不开心就不做!舒服就好!
  • 5楼网友:萌萌哒小可爱
  • 2021-04-27 19:14
如果现在您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属于个人的辞职行为。对于个人的辞职行为,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您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为了保存下您的“通知”用人单位的证据,所以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通知,即采用辞职信的形式。建议您不要采用辞职申请信,因为所谓申请,意味着您是想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辞职只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即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批准。 您递交辞职信的时候,一式二份,让单位在上面做一个签收,以证明您在这天确实递交过辞职信。您可以在跟单位谈的时候说让他们签字是为了证明他们收到这个辞职信。另外,您在递辞职信的时候还有一个窍门,就是可以悄悄做个录音,在做录音的时候要把递交辞职信的时间录进去,这样即使他们不同意,凭着这个录音,您也有证据说您的确有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之实。如果他们拒绝签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您可以通过快递,建议用EMS,把辞职信放在里面快递过去,然后您保留签收单,签收单子上有日期的,从这天开始算起,30天后您就可以单方走人了。单位如果在您离职后15天内不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如档案转移手续或者社保转移手续的,给您造成损失的,应当要赔偿给您.比如说你的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这笔费用就必须由您单位承担. 关于违约金。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二种情况下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一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未满就走人的话,是需要支付违约金。二是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需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一律不得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不能随便约定,只有出现上面讲到的二种情况的前提下才能约定,如果没有上述的二种情况,即使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而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劳资双方共同协商来确定,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太高的话,就会违背法律上的公平合理的原则,提起仲裁的话,也是单位这边吃亏,不会让劳动者赔这么高的违约金,会再按一个公平合理的数额来重新确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对于违约金的数额也不能想什么数字就什么数字,他是随着劳动者在单位的服务年限来递减的。
  • 6楼网友:恕我颓废
  • 2021-04-27 18:57

工作基本现在是有合同的,你愿意就就任,不愿意可以不做,很简单的问题,如果没有合同的话,你可以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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