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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重犯加罪吗?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15 18:21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01-15 10:42
第二次重犯加罪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1-15 11:16
累犯是从重处罚,不是加重处罚。
  《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1-15 13:26
累犯加重处罚无疑问。累犯性侵也会加重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要加重处罚。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1-15 12:12
累犯是从重处罚,不是加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追问这个从重处罚相关限度吗?比如第二次犯加多少,第三次等等追答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但是未明确从重的幅度。在决定从重幅度时,除考虑后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外,还要考虑后罪与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时间的间隔、后罪与前罪的关系。
  从重处罚幅度一定程度取决于法官的个人裁量权。
  你的问题其实比较像是再犯、惯犯。再犯的概念较累犯广泛,不受刑期是否执行完毕的限制,也不受时间条件的限制。再犯、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实践上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同样没有明确幅度)。外国刑法则有规定累犯、惯犯、再犯加重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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