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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限定继承权?

答案:3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4-28 03:31
  • 提问者网友:雨之落き
  • 2021-04-27 22:17
在小说《傲慢与偏见》中,贝内特一家只有五个女儿,而她们都不能继承她们父亲的全部财产,也不能将其财产平分,每个女儿只能在她们的双亲去世后得到一千英镑。而贝内特先生的财产包括他的房子都由他们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女主人公的表哥柯林斯先生继承。书中伊丽莎白向她母亲解释说这是限定继承权。我不理解啊..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努力只為明天
  • 2021-04-27 22:37
1.可以去做个婚前鉴定,鉴定该房产属于亲生父母所有,既是父亲临终在写出另外的字据,也只能分配属于父亲的那一半财产。
2.如果临终前有字据,那也是部分有效字据,即母亲的那一半财产属于你们所有,而父亲的老岳母没有继承权,其财产有4个儿子和继母及继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字据,则婚前财产有4个儿子平分,婚后所产生的财产由4个儿子、继母和继子女共同继承。
3.如果没有改变原有的婚前鉴定结果,继母和继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不过只继承婚后所产生的财产。
比如婚后产生了2万元财产,父亲分的1万,4个儿子、继母和2个继子女各得到1/7的财产。如果继母相继去世,则4个儿子和2个继子女各自可以继承剩下1万元的1/6。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初心未变
  • 2021-04-27 23:41
什么是限定继承权人?即是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继承人。 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女儿,在双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情况下,这5个女儿都有权分到遗产。既然最后财产由女主人公的表哥柯林斯先生所有,就证明贝内特夫妇有债务,债主就是女主人公的表哥柯林斯先生。 所以最后才出现了这种情况。
  • 2楼网友:零负荷的放任
  • 2021-04-27 23:05
继承中有两个原则,概括继承原则与限定继承原则(也可理解为因此原则所获得的一种权利) 举例: 甲生前有100万财产和200万债务,甲死后,小甲继承甲的100万财产,同时要偿还甲所欠债务(概括继承原则),但对债务可只负担100万元(限定继承原则)。 概念: 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以其分配的遗产的价值为限,对超出的部分,不承担清偿责任---《继承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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