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1年1月2日在美国注册成立,2003年将其实际管理机构移至上海,2004年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中国500万元,韩国100万元,台湾200万元,日本200万元)。请问:该公司所得税的应交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应交所得税是多少?
需要详细解题步骤,谢谢!
某公司2001年1月2日在美国注册成立,2003年将其实际管理机构移至上海,2004年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中国500万元,韩国100万元,台湾200万元,日本200万元)。请问:该公司所得税的应交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应交所得税是多少?
需要详细解题步骤,谢谢!
因为所得税按照属地征收,按公司又不属于关联企业,故只需按其再国内收入征收就OK了
应纳税所得额=500
应交所得税=500*25%=125(万元)
500*25%=125(万元)
因为只对本国境内的收税,在国外的就要在国外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