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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育保险资料6月份就交到南岸区社保局了,我当时问了发放时间,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11-08 22:00
  • 提问者网友:情系雨樱花
  • 2021-11-08 06:40
我的生育保险资料6月份就交到南岸区社保局了,我当时问了发放时间,说是三个月内,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发放,请问什么时候能发下来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11-08 07:53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性且迷人
  • 2021-11-08 08:20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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