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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应该按什么来处理??

答案:5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4-27 23:37
  • 提问者网友:单纯说谎家
  • 2021-04-27 17:22

我哥因心脏问题住进了医院,在山东一家医院动了手术后,暂时康复。

但不久病情复发,又在浙江的医院动了手术,结论是第一次手术的时候在心脏上缝上的医疗器具没完全缝好,但按医疗程序应该全部缝好。

国家发布的医疗事故定义是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我哥这种在术后应该是完全康复的,但又一次的手术花去一大笔费用。决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个小问题:这是医疗事故还是人身损害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余生继续浪
  • 2021-04-27 18:45
肯定不是“人身伤害”,至多是伤害了人身。是不是医疗事故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医疗鉴定机构说了才算。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与山东一家医院协商。因为心脏上缝上的医疗器具在活动不当的时候是可以脱落的,还可以说是治疗方法。如果山东这样说,你怎么办?另外任何医疗机构都不敢保证完全康复。你如果留心,看一下医生的所有结论都是“建议”、“疑是”。你参考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开心就好
  • 2021-04-27 22:44
医疗事故
  • 2楼网友:晨与橙与城
  • 2021-04-27 21:54
医疗事故纠纷,最好请律师代为代理,因为该类官司非常难打,而且一般总体胜率不大,但是假如像你说的情况,打赢还是非常有把握的.
  • 3楼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04-27 21:25

是医疗事故,

  • 4楼网友:走,耍流氓去
  • 2021-04-27 19:47

医疗事故,起诉他们,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他赔偿相关费用,包括后面的手续、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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