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妈将一与父母走失,在街上啼哭的4龄童带回家照顾了3天。其家长闻讯赶来后连声道谢,并主动支付周大妈100元的伙食费、抚养费,将孩子领回家。这100元对于孩子家长来说属于什么债务?
这100元对于孩子家长来说属于什么债务?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4-28 08:18
- 提问者网友:芷芹
- 2021-04-27 08:11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樣嘚尐年
- 2021-04-27 08:44
无因管理之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夢想黑洞
- 2021-04-27 11:20
周大妈将与自己并无关系的龄童带回家照顾,该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当然正因为此行为,孩子的家长就与周大妈形成了无因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周大妈实施了照顾孩子的行为。相应地孩子的家长也就应该给付相应的对价,即支付你说的100元钱。由此看来,本案中的债应为无因管理之债。
- 2楼网友:duile
- 2021-04-27 10:16
无因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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