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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公司 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

答案:1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4-27 00:43
  • 提问者网友:醉归
  • 2021-04-26 15:00

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的公司推介活动,要求必须出席的是( )。
A.公司董事长 B.董事会秘书
C.控股股东 D.总经理

答案是:abd

为什么不选d呢?对于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范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旧事诱惑
  • 2021-04-26 16:32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网上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新股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辅以现场推介。
  根据要求,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并向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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