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易网

请问婚外生子_那女的有权要求赔偿吗?

答案:2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13 17:23
  • 提问者网友:浮克旳回音
  • 2021-10-13 05:07
我姐姐的丈夫在外面和一女人生有一子,那女人知道我哥哥是有妻子的,我查看过这种属于恶意第三者,现在那女人想和我哥哥分手,要求一次性一次付清赡养费,并要求以后有财产继承权。我姐姐和我大哥有三个子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那女人起诉我哥哥的话,我哥哥是否只承担赡养费到18岁,还是要承担除赡养费外的赔偿和孩子的继承权呢?如果我哥哥和那女人协商不好继续往来,我姐姐应该怎么办?
有没有哪位比较有空,请加我QQ83564285,急求咨询万分感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星星坠落
  • 2020-09-28 17:32
你姐夫如和那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责他构成重婚罪。他们所生孩子姐夫有抚养义务。建议你姐告他们重婚罪。
赡养费是需要支付的,另外孩子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至于其他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除非你姐夫想彻底了结愿意一次性给她。
女方要求有理,抚养费应一次或持续支付至年满18周岁。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
赡养费无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支付的,另外孩子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当然,被继承人可以另立遗嘱处分遗产。
如果你哥哥和那女人协商不好继续往来,你姐姐可以告他们重婚。
婚外所生的孩子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将来也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你姐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告那个女人重婚罪。但是孩子肯定有权要求抚养费,以后也有继承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湫止没有不同
  • 2018-10-23 14:53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