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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治安大队冤枉人刑事拘留我37天

答案:1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0-16 22:11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10-16 17:06
广州市花都区治安大队冤枉人刑事拘留我37天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冷風如刀
  • 2021-10-16 17:21
你的描述不是很清楚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不过,如你所述,
  1.越过警戒线是否犯法,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2.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证据足,够上逮捕条件,那就批捕了,若在刑事拘留期满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看你所说的情况,公安机关一是把你当成现行犯给刑拘了,另外还觉得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故监视居住了.

  至此,应当说公安机关是合法的.看看你还真不是看看热闹那么简单吧.

  至于你的手机,可能是被公安机关当做证据了,没个结果之前,估计你拿不回来.
  案件终结后,手机应当是返还你.

  你爸爸的手机号码有多种途径到别人手里.不一定是治安大队泄漏的.

  有人威胁你爸,正当途径是报警.

  你提供的证据是什么,或者应该说是不是线索呢,
  如果是线索公安机关是否按你所提供线索去侦查,是由他们自主决定的.

  若刑拘错误,可提起国家赔偿.做为法律人,只能从法律的角度客观的给你分析,希望能帮到你.

  PS:摆平心态,向前看,忘记不愉快,记住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


  对补充问题的回复:

  建议你请个律师,你说的这个事,不是能这百度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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