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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案:3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0-15 02:47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10-14 05:05
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10-14 06:15
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佛山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公积金服务中心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1-10-14 07:41
佛山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四、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10-14 07:26
你好: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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