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来南京打工8年,没办社保。 以前在沈阳92年参保, 2000年7月原单位解体停保。2003年来南京打工一直没参加社保。
现在想把10年停保欠费补交到南京市社保 因为2010年7月以后 现单位(南京)可以办社保 。可以吗?
我是外地来南京打工8年,没办社保。 以前在沈阳92年参保, 2000年7月原单位解体停保。2003年来南京打工一直没参加社保。
现在想把10年停保欠费补交到南京市社保 因为2010年7月以后 现单位(南京)可以办社保 。可以吗?
每个城市的规定有所不同,基本上有三种情况:
其一:有些城市要求社保不得中断,如果中断,在下次续保之前要补缴中断的部分,具体金额要社保局来核算;
其二:有些城市不要求社保必须连续,按照累计年限计算,中断部分不算缴费年限,如果要续保,可以选择补缴或只从续保当月开始继续缴费,但要注意到退休年龄前累计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达到15年的最低要求,如果达不到,那就补缴中断的一部分,这样到退休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其三:有少数城市不允许补缴之前的中断部分,是为了控制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多年以达到符合退休待遇的这些情况的,这种情况也是只需要从续保当月开始继续缴纳就可以了。
国内基本上就这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