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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答案:2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4-28 23:18
  • 提问者网友:神仙爷爷
  • 2021-04-27 22:58
我在本地买的别人的房子,但房主在异地,因房主本人行动不便,我可以到他居住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转让公证吗?另外房主老伴去世,是否需要房主的子女全部到场签字。因为有子女也在外地可否委托代签?知道的说一说,越详细越好,会加分呦!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晨与橙与城
  • 2021-04-27 23:54
一、办理房屋转让公证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转让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具体需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公证处。
二、根据《公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5、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的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户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三、办理公证手续的流程
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等。
四、公证所需的有关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3、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5、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6、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7、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8、付款凭证。
9、原来的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0、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五、房产公证的收费
证明房屋转让、买卖的,一般按标的分段累加收取:
1、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3%,最低不得低于200元;
2、5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25%;
3、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2%;
4、1000万元~2000万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15%;
5、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1%;
6、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01%;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伤未赏
  • 2021-04-28 00:04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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