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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判我了,要求我给对方一半的钱,但是无法一次性付清,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该怎么办?

答案:3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1-09 03:05
  • 提问者网友:心裂忍耐
  • 2021-11-08 06:42
我们是在婚前分期付款买的房,当时写的男方的名字,购房后一个多月领的结婚证,婚后一直是我来供房贷,离婚时法院判房子给我,由我在三个月内付给对方协商好的钱数,然后对方负责配合我办理过户,可是三个月到期了,我没办法一次性给对方钱,他还是在我那边住,影响我正常的生活,该怎么办呀?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承载所有颓废
  • 2021-11-08 07:50
先过户到你的名字,等新证办理好之后,再给剩余的钱,如果没有齐,可以把房产证抵押再贷一些出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而你却相形见绌
  • 2021-11-08 09:49
是你没有强行,找警察来看他走不走,不要让他,你怕他,要让他怕你才行,觉得你完全失去心态的那种,。
  • 2楼网友:狙击你的心
  • 2021-11-08 08:33
最好是别,没过户的房子即使有房产证,房子也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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