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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13 21:04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10-13 03:09
上海房产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三千妖杀
  • 2021-10-13 04:24
现在上海户口下最多可以有2套房产。   再买就不能买了。认定为二套房的话贷款首付要超过70%。不是上海户口只能买一套,然后要有三年的缴税记录。现在审核房子都是以家庭为一个单位的,哪怕房子产证上只有你老婆一个人或者你一个人的都认定为你们家庭单位的房产。但是如果有房子你是结婚前名字就在产证上而且产证上有你父母也有你的,这种情况不记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10-13 06:23
您好,关于上海房产限购政策,您可以参考以下: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暂停购房;本市居民家庭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或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购房。
  • 2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10-13 05:41
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   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   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前,应当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按规定出具《查询结果》,由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                     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受理转移   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等材料。                     凡预告登记已查验的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                     《通知》明确,对违反限售规定购房的,已办理合同备案、尚未办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受   理转移登记;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得受理相关转移、抵押等登记。凡不予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交易中心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对于上述应当限制的情形,应在交易登记系统中予以注记。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房地产企业妥善处理因违反限售规定不予   办理房地产登记引发的解除合同等问题。对房地产企业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可按规定暂   停网上备案,并将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局,由市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要求,统一提交市规土、税务、工商、银监、公积金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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