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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转让给非关联企业(股东全部变更),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评估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16 13:18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10-16 06:52
企业整体转让给非关联企业(股东全部变更),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评估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过活
  • 2021-10-16 08:24
企业改制时的评估

  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需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企业的净资产,为改制提供价值参考。目前在以改制为评估目的的评估中,根据财政部2005年1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05]12号《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规定进行评估:

  (一)企业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工资余额中,属于应发未发职工的工资部分,应予清偿;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属于实施“工效挂钩”等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部分,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以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二)预提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

  改建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限的在册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的,所需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下,改建企业内退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经批准可以从改建企业国有净资产中预提所需的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并实行专户管理。预提数额以改建企业可支付的国有净资产为限.不足部分作为管理费用,由内退人员的统一管理单位据实承担。

  根据以上规定,在评估时,对应付工资,除确实属于应发未发职工的工资部分可以保留以外.其他的应付工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均应评估为零,转增资本公积金。在评估方法和评估说明中应说明根据财政部2005年1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05]12号《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评估。

  但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有相当多的资产评估机构未按此规定进行评估,有的全部保留账面价值,有的全部评估为零,也有部分评估人员根本不知道相关规定,造成评估工作中无法可依,国有企业的应付职工工资、福利费、教育经费余额一般较大。由于对该部分负债的评估方法不恰当。结果不合理,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较大,往往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评估机构也会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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