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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实施了吗?2016交通事故适用吗?

答案:2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4-26 22:23
  • 提问者网友:千城墨白
  • 2021-04-26 15:31
2016年2月出的交通事故,8月分才做完二次手术取完钢板,后续还有牙齿部分治疗时间可能很长,2017年申请做伤残鉴定的话是用旧标准还是新标准,还是按事故时间标准,按旧标准要八颗牙才构成伤残十级,新标准七颗正好构成十级伤残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社会水太深
  • 2021-04-26 16:43
一般情况下,新旧标准衔接的时候,你在新标准适用之前受伤的,到时候肯定是以高者为准。但是目前新标准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只有交通事故标准废除以后才可以用新标准,但是道标废除遥遥无期。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心痛成瘾
  • 2021-04-26 17:00
那要看是哪种伤害致残! 如果是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误工费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注意事项 1、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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