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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还借款,借据不记得收回,如何处理

答案:1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4-28 12:30
  • 提问者网友:伪善人独行者
  • 2021-04-27 22:50
2009年2月26日,我同事刘在曾老板处借了三万元现金,借期15天,利息二仟元,此款刘自己留用二万,2009年3月2日,我从刘处借了一万元准备给黄,另约定承担利息700元,并在陈的鉴证下,开具了借条给刘本人。3 月9 日,在陈的鉴证下,我将这一万元钱转借给了黄。 为及时还款,2009年3 月13日上午10:30左右,我用A 公司的毛豆预借款在银行取现金三万二仟元(有现金支票票根和银行对帐单)之后,我 与刘 一起,在原人寿保险公司前由我替刘归还了出借人曾老板的三万元现金及二仟元利息。至此,这笔借款已全部结算。但由于我一时疏忽,没有即时收回留在刘手中的借据,后来也一直未将其收回。 现刘误以为我 没有归还此笔借款,2010年4月26日,要求我 再次归还这一万元借款及利息给刘。双方争议过程中,我先后请了几位了解当时事件的人员多次协调,但刘一直以不记得,不清楚为由,坚持己见,此款由我个人经手所借,应归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以前不认识曾老板,也没有曾老板的联系方式. 请有关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我是不是还要再次还刘一万元现金和700元利息,不要的话,可以采用什么办法要求刘退还借据?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4-27 23:33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提示你:如果没有收回借据,你可以要求对方写一份收据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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