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易网

当天在隔壁工地工作的小工在我爸承包的工地上摔死,这要怎么算责任?

答案:6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1-18 02:47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1-17 08:14
当天在隔壁工地工作的小工在我爸承包的工地上摔死,这要怎么算责任?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旧脸谱
  • 2021-01-17 09:14
建筑工地农民工?总包单位有没有交工伤保险?和你爸的工地有劳动关系么?摔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工地安全措施有没有做好?等待事故责任认定吧
在楼梯口倒退着摔下去死亡,什么原因呢?

1、建议先去做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下来是工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2、追究责任赔偿的,做法律程序。
3、人道主义考虑给点赔偿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1-17 12:05
首先说明,你爸爸和C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而死者与C之间是雇佣关系。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自己的工人受伤、死亡的与定做人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你爸爸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死者家属应找C索取工伤赔偿,与其他几方都没有关系。
  • 2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1-17 11:59
可以追加公司作为第二被告。
  • 3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1-17 11:43
3个都要负责
  • 4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1-17 10:13
就按你所说的那样,A和B需然没与C签定合同协议,但上工了,就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他是在给B做工,还没有给A做工,他和B现在是事实劳动关系。他在A工地上来玩,并不是A请他来玩,是他自己来了,所以和A没有关系,比如:你走在田埂上不慎摔死了,难道叫这个村来陪偿你吗,不可能呀。
都没签定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完全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如果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A可以象征性地给一点安慰费,比如几百元钱还是可以的,你说呢。
  • 5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1-17 09:59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