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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签证拒签

答案:4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1-15 16:18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1-14 15:43
德国签证拒签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行路难
  • 2021-01-14 15:50
一般拒签的原因有很多,德国的签证官审核一个人能不能通过主要会看申请者一下几点因素。
第一:是否有去过和德国同等的发达国家,例如澳洲或者英国。
第二:申请者是否是已婚,有孩子有美满的家庭。
第三:国内是否有稳定的工作。
第四:个人名下资产如果。
第五:户籍是否属于敏感区域。
第六:材料是否准备的齐全。
等等,拒签的原因很多、拒签之后也不要担心楼主根据这几点找到问题出在哪然后有针对性的修改再次申请想通过是完全有可能的, 关键还是要看个人的约束力,只要签证官能相信我们去德国之后一定能回来那就会给我们就签证的。至于增加约束力楼主可以在PC端(或者电脑端)点击我们头像进入网站咨询哟。祝签证早日成功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1-14 17:28
德国签证一项审核严格,被拒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拒签了多数还是因为你签证材料准备的有问题,只要你找出问题之所在就可以随时再签。
1、如果是因为签证材料准备的不齐全被拒签,那么再签只要补齐签证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是因为自身条件不足导致的拒签,那么建议隔一段时间等自己国内约束力提高了再签会更好
总之被德国拒签没什么可怕的,再签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德国签证被拒签怎么办呢?看看这篇给你带来不一样启示的文章吧!》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1-14 17:18
要办理德国签证拒签,一定要选择专业德国签证拒签的,要办理过德国签证拒签,要在德国签证拒签方面有信誉,德国签证拒签通过率高,大家都选择的德国签证拒签地方办理,这样德国签证拒签才能快速拿到,避免德国签证拒签问题,我们办过德国签证拒签,很专业做德国签证拒签,速度还不错,办德国签证拒签的都找他们,给你德国签证拒签地址,你问问德国签证拒签吧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14 16:00
详解德国签证拒签原因:
一、 递交了一个错误的、伪造的或经篡改的旅行护照
请注意: 增加或取出护照内页亦被视为伪造护照!
二、未证明计划停留的目的和条件
1、申请人可能没有完整提交必需的材料。如果是签证申请因为材料不全被拒绝,建议申请人递交新的完整的签证申请。
2、申请人已提交酒店或机票预订单,但随后取消了酒店或机票预订。
3、邀请公司没有确认申请人所提交的邀请函。
4、审核旅行目的时发现申请人并不是按照所申请的旅行目的出行,而另有其他目的。
5、申请人想参观展会,但却申请了旅游签证。(要申请和出行目的一样的签证)。
6、在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未能就旅行目的给出详细充分的说明(如申请人计划赴德旅游却不了解旅游的行程)。
7、所申签证有效期与其他材料(酒店或机票预订单、来自德国的邀请函、医疗保险)上的日期不符。
8、申请探亲访友签证,但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与被探访者间的亲属或朋友关系。
9、申请旅游签证,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与休假要求不符。
提示:也不排除上述举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三、申请人未提供证明,表明您有足够的资金用以支付计划停留期间内的生活费用、返回原籍国或居住国、或转往允许申请人入境的第三国的开支,或者申请人不能合法地获得该资金。
申请人未提交旅行费用承担状况证明或未充分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人的旅行费用。
商务旅行:
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没有提供单位账户明细。
2、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账户明细上未显示有足够的资金。
3、工作单位介绍信及来自德国的邀请函未包含表明承担旅行费用的内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也不能证明您本人拥有支付旅行费用的资金。
4、不确定谁来承担旅行费用。
5、第三方公司承担费用,但该公司未就费用承担情况出具的确认函。
探亲访友:
1、申请人没有经济担保函,也没有证明您本人有足够的资金。
2、经济担保函中注明邀请人的资金不能承担您的旅行费用(经济担保函中标注“未证明”或“不可信”)。申请人也未证明申请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
旅游:
1、申请人不能证明申请人本人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付旅行费用。
2、申请人不是在职人员(家庭主妇/夫、失业者、大学生、中小学生),没有独立的收入。申请人未证明您与担负您生活费用者之间的亲属关系,或未能充分证明该亲属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提示:不排除因上述列举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四、在过去的6个月中,申请人已持一个统一的签证或一个有区域限制的签证在成员国地区停留了三个月。
原则上,持申根签证每180天只能在申根区逗留90天。因此签发的新的签证有效期最早只能在这180天到期后开始。
某些情况下,持申根签证只能每年(而非每半年)在申根区逗留90天。申请人在德国逗留的时间已经超过所允许的90天。
这些情况包括哪些呢?
1、搭建和拆除展台或机械设备。
2、企业内部的职业培训。
3、为在德国的工作单位从事商务活动。
4、代表在国外的工作单位参加会议/谈判、制定合同要约、签署合同或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5、从事记者类相关工作。
6、参加杂技表演(杂技演员)。
7、访问学者。
提示:不排除因上述列举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五、申根信息系统 (SIS)发布了拒绝申请人入境的通告。
申根信息系统 (SIS)发布了拒绝申请人入境的通告。只要申根信息系统还保存这一通告,通常就不可能为申请人签发签证。申请人应向登记这一通告的申根国家询问通告的内容及申请人可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六、一个或多个成员国认为,申请人对公共秩序、国内安全、欧共体条例第562/ 2006号(申根边境法) 第2条第19款所定义的公共卫生或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国际关系构成危险。
申根信息系统(SIS)中发布了拒绝申请人入境的通告或者其它证据表明申请人被认为构成上述危险。
七、未提供证明表明申请人有一份合适且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
八、递交的关于计划逗留目的条件的信息不可信。
1、申请人可能未完整提交必需的材料。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如因材料不全被拒绝,建议申请人递交新的完整的签证申请。
2、申请人已提交酒店或机票预订单,但随后取消了酒店或机票预订。
3、申请人提交的商务邀请函未由邀请公司确认或不能核实。
4、申请人就逗留目的给出了自相矛盾的信息。
5、申请人未能在审核签证申请时就旅行目的给出详细充分的说明。
6、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与其他材料(酒店或机票预订单、来自德国的邀请函、医疗保险)上的日期不符。
7、申请探亲访友签证,但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与被探访者间的亲属或朋友关系。
8、申请旅游签证,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与假期申请的情况不符。
提示:不排除因上述列举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九、未能确定申请人打算在签证到期前从成员国出境使馆会对申请人的回国意愿做出评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其他信息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回国意愿。这方面,德国驻华使领馆参考如下因素来做出判断:
1、在中国的家庭成员状况(如配偶、未成年子女、有护理需要的家庭成员、监护人等)。
2、职业状况(是否有固定工作关系或在读大学)。
3、经济状况(是否因收取租金或拥有房产定期获得其他收入)。
4、是否合乎规定地使用过去获得的申根签证。
5、自上一申根签证签发后申请人个人生活状况的变化。
提示:不排除因上述列举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十、备注
还有一些原因会导致使领馆怀疑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或其内容的真实性。根据签证法第32条第1b款,申请人的申请将被拒绝。
使领馆审核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发现至少如下一份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系虚假材料或内容不实,拒签原因如:
1、酒店或机票预订证明(伪造或主动取消)。
2、工作单位介绍信(完全造假;通过关系开具的内容虚假的工作证明,但劳动关系实际不存在)。
3、账户对帐单。
4、来自德国的邀请函。
提示:不排除因上述列举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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