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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属于工伤认定的问题!好急的啊~

答案:3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4-28 10:36
  • 提问者网友:痞子房西
  • 2021-04-27 15:00
我公司今年7月有个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人把左手的大拇指指甲的部位给削掉了,他现在不在我这做了,他要我们给他办工伤保险,说为了好早退休,而且从别人哪里得到信息,他的女人说要从我们这得到这笔钱(我们给他办工伤的钱还有以后赔他的经济损失)之后就跟他分开(他们是没有结婚的,玩在一起的那种),我可以说他当时是自残和蓄谋已久想为了早退才要我们给他办工伤保险,所以故意把手搞成这样的~
行不?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为你轻狂半世殇
  • 2021-04-27 16:32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否则是不可以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且你们这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也没有为该员工缴纳工伤报销吧,所以你单位应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鉴定工伤等级后你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失业补助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应自入职满一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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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青春如此荒謬
  • 2021-04-27 17:47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双方之间就构成劳动关系,应该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办的话,一但发生工伤,劳动者有权追究单位的责任,要求单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伤认定中,自残或者自杀的不构成工伤。但是该条例同时规定,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有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你们单位如果是主张该员工不是工伤的话,就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自杀或者自残的。否则,劳动部门很难会支持你们的主张。 最后,还是建议用人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一但发生工伤的话,用人单位赔付的金额可能不会是个小数目,到时候得不偿失。
  • 2楼网友:如果这是命
  • 2021-04-27 16:47
工伤认定权限在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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