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10-12 12:18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笑迎怀羞
- 2021-10-12 13:15
法律知识精英为你简答如下;
网友问的【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婚后女方的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有银行汇款为凭证,该房产是以女儿的名字购买,假如离婚会视作共同财产吗】?
辨析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因为在界定财产的性质上,是以法律规定来判定的。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或者,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上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五种财产依法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说;【婚后女方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
这个问题 如果是女方父母以自己的财产为女儿购买的房子,而且又把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这个房产依法就是女方父母赠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网友与女方离婚,依法,女方这个房产不能视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因为我国的【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地生活用具;(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条第(三)第(五)项规定适用于【女方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依法是女方个人的财产。
但是,我认真,细致的注意的看到网友问题中表述的【有银行汇款单为凭证】
这个问题又因为【有银行汇款单为凭证】而发生了转折,如果女方父母为女儿买房子的钱,不是女方父母的钱。而是从你们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存款上支出和打款给女方父母去买房子,并且把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是这样,这个问题就不能说成是【婚后女方的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了。依法严格的说,(或者是准确的说)是婚后女方父母为女儿【代购买房产】。法律的界定必须准确无误,一字之差,失之千里。加个【代】字,性质就【面目全非】
这种情形,实际上这个房产的房款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的钱来买的,不管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依据房款不是女方父母的钱,而是夫妻共同的钱,那么这个房产如果是离婚,依法应当【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网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解答,【对号入座】纠结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是我的解答,也是法律的规定和我40年的办案经验所形成的理解。而且是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精髓。如果网友赞同接受我地解答或者采纳我地解答,请你给个评价,以示鼓励和尊重。如果这点礼节都没有,就使我们360解答人的工作没有价值。
-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10-12 15:57
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父母是为女儿一人购买的,比如说进行了公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话,离婚时法院会认定为是女方在婚后获得的个人财产。
- 2楼网友:轮獄道
- 2021-10-12 14:42
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