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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拖着不离婚

答案:7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1-12 00:29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1-10 23:30
老婆拖着不离婚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1-11 00:07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如需要更加详细的法律支持,欢迎来电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1-11 05:34
我老公也是给我闹离婚呢!原因是因为他家人,我们两个结婚4年没生过气,全都是因为他嫂子,哥,姐的事生气,记得2016年12月30号我怀着孕被车子撞断右锁骨,他二哥带着我们去医院看,他哥当着医生的面说:保孩子,大人不治了,谁听到这句话能受的了啊!现在因为他侄女的事要给我离婚,他姐不劝说还火上浇油,说这说那的!他爸去世的早,他妈70多了又有精神病,我给他妈洗澡 洗头 洗衣服 洗脚,我觉得对他们我问心无愧,换来的却是这,
  • 2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1-11 04:45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只要坚持胜诉,离婚只是时间问题。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 3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1-11 04:17
可以先起诉离婚,第一次他坚决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6个月后你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第一次诉讼就可以作为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一般第二次会判离婚。
  • 4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1-11 03:04
删除
  • 5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1-11 02:40
这种贱女人,赶紧去法院起诉离婚!
  • 6楼网友:等灯
  • 2021-01-11 01:18
兄弟,作为过来人告诉你,如果为小孩的话我劝你离了吧,长痛不如短痛,不然耽误是你的青春,如果有小孩的话,那还是再等一等看,实在不行了就还是离吧,这个痛我经历过的,就是思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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