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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是什么?

答案:3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10-17 10:15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10-16 10:20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10-16 11:47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以上价格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0-16 13:19
  (一)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二)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三)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有通知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 2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10-16 12:43
你好,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几条 1、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4、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5、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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