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哪位朋友了解过?
答案:5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0-13 15:53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10-13 04:40
2015年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哪位朋友了解过?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10-13 04:52
你好:(1)纯公积金贷款首付可降至两成;名下若无贷款(即贷款已还清)二套房贷款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2)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最高可贷120万 (3)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程序简化,无需税控发票也可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除公租房、廉租房以外的住房,廉租房、公租房提取材料不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10-13 09:22
最新政策: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 2楼网友:woshuo
- 2021-10-13 08:30
1.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功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租公租房的话,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果职工租住商品房,只能提供无房产证明的话,每人每月只能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如果您还能提供租房合同和实际租房支出发票,经过审核无误,就可以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3.需要提交的材料分两种。租公租房的话,需要《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的发票或者收据,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租商品房,那么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公积金上一会儿就有),经过查询显示无房的《查询结果告知单》,《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4.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话,职工可以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1年继续提取的,还需要重新申请提取。
5.如果有人想用各种方法套取公积金,那么提取将立即终止。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6.自违规发现之日起3年内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 3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10-13 06:54
2015年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如下: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 4楼网友:毛毛
- 2021-10-13 06:20
2015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2015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
这里主要列举购房、还房贷、买二手房、租房四种最常见的情况进行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提取时间:
①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②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提取额度: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②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一)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二)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时间:
①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提取额度: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②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支付租房费用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提取金额:
(一)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最高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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