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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现在用人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要求合理合法的赔偿?

答案:4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4-28 19:33
  • 提问者网友:很好的背叛
  • 2021-04-28 00:07
我进公司培训了3天,然后开始正式工作,单位未和我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口头承诺试用期薪资为税后4000,10天后,公司跟我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合同,薪资为基本薪资3500,绩效500,餐费10元/天,但是由于公司管理层变动,人事尚未到劳动部门将合同备案,也未给我办理社保等,现在公司想以管理层变动跟我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要求合理合法的赔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承载所有颓废
  • 2021-04-28 00:34
1、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到劳动部门备案不是必备程序,没有备案并不影响它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管理层变动不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社会保险费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纳,你可以主张单位补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随心随缘不随便
  • 2021-04-28 03:44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何必打扰
  • 2021-04-28 02:39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可以要求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可以要求为你补交社会保险的。
  • 3楼网友:有钳、任性
  • 2021-04-28 01:14
没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注意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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