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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一个月了 法院还没给被告派发传票,我应该怎么办

答案:5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1-13 21:12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1-13 03:45
立案一个月了 法院还没给被告派发传票,我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1-13 05:18
朋友你别急,可能各地法院的办事风格和效率是不同的。我所知道的我地法院对于送达,如果是被告总不来领材料,那么直接按照起诉状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果EMS的回单确认是被告签收的话,那就视为已经送达被告,但前提是必须是能够确认是由被告签收的。如果无法实施邮寄送达,那就只好公告送达。公告期限过去以后,如果被告还不到庭,那么可以实行缺席判决。具体的你可以自己研究一下民事诉讼法,你拿着法条去跟书记员说,看她还怎么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1-13 09:12
建议与法院协调,尽快送达。
追问:打电话催促,那个秘书就拿着一堆什么法律公文说受理时间是6个月,还有什么案件很多,受理不过来,让耐心等待之类的,太差了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13 07:57
还有一个办法。你知道被告在哪里。你亲自去法院,督促法官,如果法官或是书记员有时间,你开车带着法院的人过去,找到被告把材料送给被告。送达了,完结了。按期开庭吧!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1-13 06:21
少见多怪,这事我遇得多了。有点耐心,稍安勿躁,耐心等等吧。除了等你没有办法,法院如果告诉你无法送达的时候,你就只有采取公告送达了,不仅你要出200多的公告费,而且你还要往法院跑好多次,再多等两个多月。
追问:无法送达?什么样的情况才会无法送达,被告故意躲起来吗?
追答: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适用公告送达。
  • 4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1-13 06:05
立案一个月了,法院还没给被告发传票,如果不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属于正常审限内,属于正常情况。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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