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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尽到赡养义务,该不该和儿子分家产?

答案:7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1-12 00:38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1-11 08:05
女儿没尽到赡养义务,该不该和儿子分家产?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11 09:32
继承法关于丧失继承权的相关条例: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相关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只要证据表明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要求不分或者少分的。
在法制社会,儿子、女儿都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过也要尽到赡养义务为前提,体现权利跟义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1-11 15:51
不给
  • 2楼网友:渊鱼
  • 2021-01-11 14:23
不给,你姐姐心中要的是财。没有一丝对待父亲孝敬,如是我一巴掌过去在说.......................我在乎的不是财产。而是亲情,我很现实但是不管如何,我就是把遗产捐献了,也不会给她的.............................
  • 3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1-11 14:11
如果你父亲在世
你父亲说的算 他可以把财产过户到你名下 如果他愿意的话
如果你父亲不在了(我是说如果)
你姐姐有权利分她的一份 除非她姿态高 不要
为这种事闹到法院 挺丑的 协商解决吧
  • 4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1-11 13:48
就像楼上所说,如果你父亲在世什么都好办,立下遗嘱就可以了
如果已经过世没立遗嘱,那么就有权分遗产。
你姐姐如果
如果户口还在你们村,就有资格分土地
户口不在你们村,就不能分土地了
但可以要求分房产(或者折算价值给她一半)。
如果是老房拆除,你可以以老房价值一半儿给她。
而且你可以以她尽到赡养义务(物质和精神的扶植)的理由少分她,但不能以她嫁人为理由。
  • 5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1-11 12:14
一,要看周围的环境是什么,从传统上,嫁出去的女儿一般不参与娘家财产的分配。
二,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即使没有尽赡养义务,女儿一样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只是原则上可以少分或不分。
  • 6楼网友:佘樂
  • 2021-01-11 10:42
我是资深职业律师为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供你参考;女儿是否尽到赡养义务应由法定部门认定。2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3但房子已没她得了,土地是国家或集体的。这个应由她举证证明老人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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