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请先看清楚有关内容后先给我方法或方案吧
这个个案都几特别,所以想拿出来和大家一起讨论下。看有无方法可以帮到我朋友
但请注意。一切有关如何申请赴港须知,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团聚,子女携程,非婚生等我都清楚如何申请,手续和流程。
而问题就当然非一般。案件如下
父亲为香港,母亲和女儿都为国内人仕,因为是有了小朋友而结婚,并在香港合法结婚。而女儿则在深圳出生。[女儿的出生证明书都系是我朋友为合法父亲]。
及后就顺理成章申请母亲和女儿赴港定居。
之后程序当然要做一个叫DNA测试去核实。问题就在于DNA报告。因为最后是不乎合,所以不能以亲子关系去申请子女赴港定居。后来查询广东省出入境公安厅问可以怎样申请。他们就回覆。因为母亲也差不多分数可以赴定居,所以可以用子女携程方式去申请。但母亲必须要有一份叫监管证或抚养证明书方可以申请。
问题就在这里
1.) 母亲能否单方面申请这份抚养证书?
2.) 如果母亲到时分数足够赴港。但子女仍未能申请,又能否用其它方法申请?即系用无抚养作为理由来申请。
3.) 还有乜野方法(正途方式)可以申请子女赴港定居?
4.) 关于非婚生子女如何赴港定居是怎样申请?
备注:
我朋友及朋友的老婆已经为了此事十分之烦脑。而希望我地先不用用世裕及道德的观点上去评论。作为我也好想帮到他们。问题我也未预过此案件。所以希望各方好友能给多一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