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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约定,2004年一月一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

答案:4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1-14 13:21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1-13 22:48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4年一月一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狂恋
  • 2021-01-13 23:28
业主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但在判断业主是否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时,还应看具体合同约定;例如:是否有其他条款约定在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迟付或拒付工程款等,如业主是依该等约定迟付,则业主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没有附任何条件,仅约定业主应在2004年一月一日前付工程款,则业主应自2014年1月2日起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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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1-14 00:59
2004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1.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中,因起诉(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认诺(义务人承认其义务或履行义务)而中断。
2.诉讼时效中断后,原有诉讼期间停止计算,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3.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1.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2.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4.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纵横法律网 包敬立律师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1-14 00:32
2004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该合同诉讼时效为2年,A选项不符合条件。中断是当事人可以以意志为左右的,B选项合适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1-14 00:16
答案是B呀,因为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终止前六个月才行,该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很明显不可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止,所以A错。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所以B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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