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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客,合同签一年,干了2周可以辞职么?全职

答案:4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16 19:05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1-15 20:04
必胜客,合同签一年,干了2周可以辞职么?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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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1-15 23:46
你先别著急,拿出医院证明跟领导沟通一下,他如果通情达理同意你辞职的话那就没问题啦。祝你好运~~·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15 22:35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请解除劳动合同,提辞职是你的权利,你可在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后走人。至于影响介绍人,那法律就干涉不到人情的领域了。建议你首先和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好聚好散。
  • 3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15 21:26
可以。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因为自己身体原因以及家人不让从事此工作,解除劳动关系没事,好好沟通一下就可以了。
没事的,祝你好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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