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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中定义方法形式

答案:2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1-10 22:53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1-10 13:24
VB中定义方法形式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1-10 14:14
Sub 语句声明子过程的名称,参数,以及构成其主体的代码。语法[Private | Public | Friend] [Static] Sub name [(arglist)]
[statements]
[Exit Sub]
[statements]End SubSub 语句的语法包含下面部分:部分描述Public可选的。表示所有模块的所有其它过程都可访问这个 Sub 过程。 如果在包含 Option Private 的模块中使用,则这个过程在该工程外是不可使用的。Private可选的。表示只有在包含其声明的模块中的其它过程可以访问该 Sub 过程。Friend可选的。只能在类模块中使用。表示该 Sub 过程在整个工程中都是可见的,但对对象实例的控制者是不可见的。Static可选的。表示在调用之间保留 Sub 过程的局部变量的值。Static 属性对在 Sub 外声明的变量不会产生影响,即使过程中也使用了这些变量。name必需的。Sub 的名称;遵循标准的变量命名约定。 arglist可选的。代表在调用时要传递给 Sub 过程的参数的变量列表。多个变量则用逗号隔开。statements可选的。Sub 过程中所执行的任何语句组。
其中的 arglist 参数的语法以及语法各个部分如下:[Optional] [ByVal | ByRef] [ParamArray] varname[( )] [As type] [= defaultvalue]部分描述Optional可选的。表示参数不是必需的关键字。如果使用了该选项,则 arglist 中的后续参数都必须是可选的,而且必须都使用 Optional 关键字声明。如果使用了 ParamArray,则任何参数都不能使用 Optional。ByVal可选的。表示该参数按值传递。ByRef可选的。表示该参数按地址传递。ByRef 是 Visual Basic 的缺省选项。ParamArray可选的。只用于 arglist 的最后一个参数,指明最后这个参数是一个 Variant 元素的 Optional 数组。使用 ParamArray 关键字可以提供任意数目的参数。ParamArray 关键字不能与 ByVal,ByRef,或 Optional 一起使用。varname必需的。代表参数的变量的名称;遵循标准的变量命名约定。type可选的。传递给该过程的参数的数据类型,可以是 Byte、Boolean、Integer、Long、Currency、Single、Double、Decimal(目前尚不支持)、Date、String(只支持变长)、Object 或 Variant。如果没有选择参数 Optional,则可以指定用户定义类型,或对象类型。defaultvalue可选的。任何常数或常数表达式。只对 Optional 参数合法。如果类型为 Object,则显式的缺省值只能是 Nothing。
说明如果没有使用 Public、Private 或 Friend 显式指定,Sub 过程按缺省情况就是公用的。如果没有使用 Static,则在调用之后不会保留局部变量的值。Friend 关键字只能在类模块中使用。不过 Friend 过程可以被工程的任何模块中的过程访问。Friend 过程不会在其父类的类型库中出现,且 Friend 过程不能被后期绑定。小心 Sub 过程可以是递归的;也就是说,该过程可以调用自己来完成某个特定的任务。不过,递归可能会导致堆栈上溢。通常 Static 关键字和递归的 Sub 过程不在一起使用。所有的可执行代码都必须属于某个过程。不能在别的 Sub、Function 或 Property 过程中定义 Sub 过程。Exit Sub 语句使执行立即从一个 Sub 过程中退出。程序接着从调用该 Sub 过程的语句下一条语句执行。在 Sub 过程的任何位置都可以有 Exit Sub 语句。Sub 过程与 Function 过程的相似之处是:它们都一个可以获取参数,执行一系列语句,以及改变其参数的值的独立过程。而与 Function 过程不同的是:带返回值的 Sub 过程不能用于表达式。可以使用过程名并后跟相应的参数列表来调用一个 Sub 过程。请参阅 Call 语句关于如何调用 Sub 过程的详细的说明信息。在 Sub 过程中使用的变量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过程内显式定义的,另一类则不是。在过程内显式定义的变量(使用 Dim 或等效方法)都是局部变量。对于使用了但又没有在过程中显式定义的变量,除非其在该过程外更高级别的位置有显示地定义,否则也是局部的。小心 过程可以使用没有在过程内显式定义的变量,但只要有任何在模块级别定义的名称与之同名,就会产生名称冲突。如果过程中使用的未定义的变量与别的过程,常数,或变量的名称相同,则认为过程使用的是模块级的名称。显式定义变量就可以避免这类冲突。可以使用 Option Explicit 语句来强制显式定义变量。注意 不能使用 GoSub、GoTo 或 Return 来进入或退出 Sub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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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1-10 14:56
方法是类中的过程,其实现方式对用户不可见。例如:Text1.Move是TextBox的方法。
一般我们在窗体代码中编写的过程、函数都是过程,而在类中编写的是类的属性和方法这应该好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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