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介绍
青岛代理记账www.qdhuizhixin.com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我公司是经青岛市财政局批准的从事会计青岛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专业提供以下服务:
常年代理业务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