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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英文译名: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Education Foundation of China,缩写:CLEF。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地区。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文化,发展华文教育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募捐。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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