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甲方需建新房,但因建地面积不够,需要占乙方(邻居)的土地。后经协商,在证人的见证下,双方口头达成协议:甲方以一块山地换乙方的一块建筑面积。现乙方换来的山地国家要进行征收,甲方索要回。
请问:乙方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土地?甲方这种做法合法吗?这块地还应该是他的吗?谢谢!!
问题补充:这种情况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比较合适?
1991年,甲方需建新房,但因建地面积不够,需要占乙方(邻居)的土地。后经协商,在证人的见证下,双方口头达成协议:甲方以一块山地换乙方的一块建筑面积。现乙方换来的山地国家要进行征收,甲方索要回。
请问:乙方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土地?甲方这种做法合法吗?这块地还应该是他的吗?谢谢!!
问题补充:这种情况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比较合适?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本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所以如果你们是同一个小组的村民,土地进行互换后双方应当履行互换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是不能反悔并索回已经互换的土地的,任何一方因反悔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或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解决办法:
你们的是合同纠纷案,首先应当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双方的行为都不合法。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所以个人是不能随便买卖和出让的。
而山地只能承办,也不能买卖。
所以甲乙双方的换地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