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家指点农村房屋怎么办理房产证
答案:4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10-14 06:59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10-13 09:54
求大家指点农村房屋怎么办理房产证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七十二街
- 2021-10-13 10:51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办理所有权证要件如下:
1、办理初始登记的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办理转移登记的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办理机关: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可能是县房产局或者城建局之类的,各地不一;
3、办理过程:依申请人的申请,然后登记机关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房屋所有权证。
注意几点:
1、办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必须需要公告。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初始登记。
2、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转移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希望能够帮到您
1、办理初始登记的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办理转移登记的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办理机关: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可能是县房产局或者城建局之类的,各地不一;
3、办理过程:依申请人的申请,然后登记机关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房屋所有权证。
注意几点:
1、办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必须需要公告。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初始登记。
2、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转移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希望能够帮到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10-13 13:50
>01
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
>02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
>03
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04
如果所申请房屋涉及到城乡规划还需出具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05
村民还需要提供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06
收集齐以上几个材料后,向当地房屋管理所提交这些材料;
>07
等待房屋管理所受理,并进行公告、审核,同时需交一定的费用,最后就是等待发证。
- 2楼网友:行雁书
- 2021-10-13 12:23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3楼网友:毛毛
- 2021-10-13 12:06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有关规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