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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求解:《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有点问题需要向大虾请教!!

答案:5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1-14 22:19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1-14 13:29
劳动合同纠纷:求解:《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有点问题需要向大虾请教!!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十鸦
  • 2021-01-14 14:3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项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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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狂恋
  • 2021-01-14 18:04
主要视《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是表明为你提出解除合同的(没有代通金,没有经济补偿金)还是由于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没有代通金,但是有经济补偿金)
  • 2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1-14 16:49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只要你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客观存在,只是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代通金”,即一个月工资。
  • 3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1-14 15:34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有提前30天通知你的话,那么你的请求就会被支持的(未提前通知只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的。你申请仲裁之后,有没有收到公司的答辩书呢,公司方面怎么说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解除合同时,要按员工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金的经济补偿金的。
  • 4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1-14 15:04
签了就等于自愿离职。自愿离职是没有待通知金的。自愿离职优先于客观变化。。。查证你如果属于自愿离职后,不可能判决你赢的。除非这个自愿离职你能证明不是你在真实的意愿下签的,即被公司胁迫签的。次情况能证明的情况下,公司又不能举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因“客观变化”要和你解除合同的话。补偿金应该是每满一个工作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小于一个月的赔偿半个月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年)外加一个月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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