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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为什么是账面价值

答案:1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1-15 16:49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01-14 21:21
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为什么是账面价值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1-14 22:12
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有税前扣除标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在发生当期不允许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例:A公司2008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为320万元,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万元职工福利费中,按照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金额为240万元。
在会计处理上,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320万元。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320万元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240万元之间所产生的80万元差额在发生当期即应进行纳税调整,并且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再在税前扣除,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0=320万元。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32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320万元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如果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000万,计税基础是4000万

实务中不会出现你所谓的这种账面价值3000,而计税基础4000的情况。1、因为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如果计税基础4000,账面价值3000,就意味未来可抵扣金额为-1000。实务不存在这种情况。2、现行的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应付职工薪酬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的,所以,一般不会存在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的情况。3、现行的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即使出现账面价值3000计税基础4000的情况,对于调减应税所得的业务,也是按较低的数据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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