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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名工伤员工,脚踝处三处骨折,大约一年不能工作,问能否做伤残鉴定?急用,谢谢

答案:6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4-28 02:39
  • 提问者网友:冷天寄予
  • 2021-04-27 02:26
这个小女孩可是一年无法正常工作啊,还能做鉴定吗那如果拆除钢板后,她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切恢复正常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野性且迷人
  • 2021-04-27 02:31
按规定是不行了,你单位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使用工伤评残标准为其鉴定并按标准支付,鉴定后再讨论保险待遇的问题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晨与橙与城
  • 2021-04-27 04:23
不是做伤残鉴定而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的前提是认定工伤。 这种情况肯定是构成等级的。可加如下QQ详谈
  • 2楼网友:懂得ㄋ、沉默
  • 2021-04-27 03:33
当然可以的,要去劳动局指定的医院。这种情况还是最好去劳动局先问问。
  • 3楼网友:心与口不同
  • 2021-04-27 03:10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做伤残鉴定先申请工伤认定
  • 4楼网友:努力只為明天
  • 2021-04-27 02:55
需要在治疗终结或病情相对稳定后做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5楼网友:茫然不知崩溃
  • 2021-04-27 02:39
看是否做内固定或外固定手术,做了的话一般可以达到九级伤残没问题。 没做的话,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但也能达到十级伤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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